路外停车方面:放开所有路外停车场的价格限定,让经营者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定价,这样做能非常有效地增加车位供应量。
在道路停车严格执法的前提下,长期停放的车辆一定会去寻找路外停车场,那么,路外停车位的供应量是目前极大的一个问题。
怎样快速提高车位供应?税费减免,土地优惠,配套商业,自主定价,甚至现金补贴,政府部门想出了很多措施,但是效果并不明显。为什么?
因为这些措施针对的只是专门设立的停车楼,这样的停车楼泊位在整个城市的车位总量中能占多少?1%?3%?多也超不过5%。
即使这些停车楼能自主定价,谁会去停呢?周边都是有价格限定的停车场,人们会傻到去价格高很多的停车楼停放吗?曲高和寡,有价无市,这样的停车楼根本无法收回投资成本。
有的城市在管理办法中规定,谁投资、谁受益,但真正落实的,只有专业的停车楼。那些商业配套的停车场不也是企业投资的吗?为何不能享受这个政策呢?(国内有50%的省市的写字楼、商业场所停车场都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甚至定价,尽管早在2000年原国家计委就明确规定了写字楼等停车场应实行市场调节价),这不是很矛盾的现象吗?
一个城市中,配建车位能占到80%,新兴城市的比例会更高,只有把这些配建车位的收费价格释放出来,才能真正激活停车产业,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建设停车场,增加停车位供应。
我认为,路外停车场是典型的商业服务业,路外停车要强调市场经济。停车场是散落在城市各个角落里的微观经济,政府成立公司去投资建设、去经营管理,我敢说,花再多的精力也管不过来。实际上,民众的聪明才智是完全可以信赖的,民间停车场经营者对停车场经营的认识比我们的政府部门要懂得多,如果放开了价格的限制,他们会想方设法寻找土地用作停车场,会用更科学的方式获得更好的停车位使用效果,像错时停车这种事根本不需要政府部门操心,车位利用极大化、车位收入极大化,本来就是经营者的经营目标,更不会出现把停车场挪作他用的现象。
还有一点,开发商建设的车位,出售时是自主定价,出租时反而成了定价,同一个车位在租售时却有着两种属性,难怪开发商只售不租了,谁是开发商都会这么做。
人都是趋利的,趋利不是坏事,合理的政策应该是引导企业通过合法的经营行为、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车位。